白癜风微信群 http://www.guanxxg.com/news/roll/1561550.html近日,桐乡市建设局发布了《桐乡市城镇住房发展(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中除了对“十三五”期间桐乡城镇住房保障的结果分析,还有“十四五”期间桐乡住房体系的发展规划。具体规划有哪些,一起来看!
《规划》目标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
通过加强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提高存量住宅用地利用效率、优化新建住房供应结构、加快住宅用地前期开发、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等完善商品住房体系及用地供应机制。
通过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公租房发展保障力度、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人才住房建设等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5%以上。
商品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一、桐乡城镇发展格局
从桐乡市各镇(街道)增量空间投放看,重点落实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平台、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平台两大战略平台。桐乡经济开发区以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为核心,整合崇福镇、洲泉镇产业发展空间;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核心,整合濮院镇、梧桐街道产业发展空间。
丨桐乡经济开发区
丨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规划结构
从市域空间结构看,构建“一带三廊、一心四区”市域空间结构。加快打造运河生态文化风情带,构建运河古镇群落文旅发展新格局;高质量打造G60接沪融杭开放走廊、乌镇大道科创集聚走廊、临杭融合发展走廊,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创新协同和城乡融合发展;高水平打造现代化品质城市中心区,持续提升城市中心区服务能级、建设品质和辐射带动力;全面打造北部互联网创新试验区、东部时尚活力特色区、南部产城融合枢纽区、西部生态绿心田园区。
丨一带三廊,一心四区
从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看,形成“1+2+3”三级城镇规模体系。
规划年市域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为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为平方公里,乡村建设用地规模约为63平方公里。
规划年市域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为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平方公里(含“1”点),乡村建设用地规模31.7平方公里(“X+Y”点)。
二、桐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全市城镇空间增量远期为52.12平方公里,近期城镇空间增量为17.85平方公里。重点落实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平台、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平台、融杭经济区平台三大战略平台。
丨桐乡市市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测表(低方案)
丨桐乡市各镇增量空间投放一览表(基本规模方案)
三、“十四五”期间建设规模与布局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空间投放量、过去5年住宅土地出让情况、各镇(街道)、主体“十四五”土地用地初步计划等,规划“十四五”商品住宅用地建设规模公顷。
四、年-年度商品住宅供应计划
1、年度商品住宅供应计划
商品住房住宅用地规模为90.5公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8万㎡。
2、年度商品住宅供应计划
商品住房住宅用地规模为84.0公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4万㎡。
3、年度商品住宅供应计划
商品住房住宅用地规模为84.5公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2万㎡。
4、年度商品住宅供应计划
商品住房住宅用地规模为90.5公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8万㎡。
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
规划期内,住房保障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吸纳社会力量,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依据保障对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住房保障措施,实现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其他保障方式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一、保障对象
“十四五”期间,住房保障对象将包括三部分人员: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的收入标准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含);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或按户籍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同时,界定标准应根据本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调整,保证“应保尽保,住有所居”。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界定表
初期保障标准:
(2)新就业职工:普通高校毕业未满三年,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截至申请日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房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租房补贴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不重复原则享受公租房保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桐乡市范围内均无自有住房(以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均未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初期保障标准:经审核公示认定的保障对象,公租房租赁补贴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元/月,如申请人提供的租金发票金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租金发票金额补贴。
(3)新居民:新居民是指在我市工作、经商,需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登记五年以上(含),或持有本市《浙江省居住证》三年以上(含);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且申请前3个月缴费正常(不含补缴);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同期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或因重大疾病、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私有房产或单位独立宿舍。
初期保障标准:发放标准参照上文中低收入家庭第四类保障家庭(重点镇标准)执行,补贴面积按同住的非桐乡市户籍家庭成员人数分别核定:2-3人的,每户40平方米;3人以上的,每户55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以货币方式发放,一年分两期。申请成功的家庭,享受期限为两年;同一家庭一般不重复享受。
二、住房保障规划
“十四五”期末桐乡城镇人口预计达人(嘉兴统计局数据),累计受益人数将达到人,受益覆盖率维持在25.35%。规划期内新增保障住户户。其中租赁补贴新增户,棚改区改造交付户。
“十四五”期间,桐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目标为2.8万套,其中年和年计划筹集1.12万套。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划:预计规划期间,新增租赁补贴保障户数户(约人),规划期末在保户数0户。
“十四五”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年度计划表
“十四五”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分类计划表
2、棚户区改造规划:“十四五”期间,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重开工”到“重竣工”、“重交付”,由重量到重质转变。计划“十四五”期间竣工和交付套。
“十四五”安置房竣工计划表
“十四五”安置房交付计划表
该文件对“十四五”进行了全面规划的同时,也对桐乡房地产市场过去的“十三五”做了总结,涉及多个方面,信息量很大。
总体来说,成绩亮眼,顺利实现了“十三五”的圆满收官!
现状
(一)桐乡市概括
1.区位及行政区划
桐乡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是嘉兴五县市之一。从区位上看,桐乡东距上海公里,北离苏州74公里,西临杭州65公里,位于上海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和环太湖都市圈的中间区位,是沪杭城市带上重要的节点城市。
桐乡市域面积.49平方公里,共有8个镇、3个街道、35个社区、个行政村。其中“三街道八镇”为梧桐街道、凤鸣街道、高桥街道、濮院镇、屠甸镇、崇福镇、洲泉镇、大麻镇、河山镇、乌镇镇和石门镇。
2.社会经济
年末,桐乡市户籍人口70.4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86万人,乡村人口29.61万人。暂住人口57.14万人,常住人口86.33万人。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梧桐街道的户籍人口数量最多,紧跟其后的是崇福镇和乌镇镇。
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98亿元。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9亿元,占GDP比重49.6%;实现财政总收入.37亿元,同比增长13.4%;全市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本外币).14亿元,同比增长13.0%。
(二)桐乡市住房发展现状
年商品房销售面积.97万方,比上年增长16.41%,商品房销售额.43亿元,比上年增长30.0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7万方,住宅销售额.38亿元,住宅均价约.07元/㎡。
据官方统计,年桐乡成交面积.0万方,同比上年下降12.16%;其中住宅成交面积.3万方,同比上年下降8.74%。
从近几年的走势来看,除了年的数据相较出挑一点,总体还是比较平稳的。
(三)住房保障现状
桐乡市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期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镇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实现了“应保尽保”,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截至年12月31日,桐乡市住房保障累计受益户数户,受益人数145人,受益覆盖率达到27.57%。其中棚改累计受益71户,受益人数人;其他住房保障(指不含棚改、旧改)累计保障户数户。
可以看出,政府对实施住房保障建设的重视与决心,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开发与建设。
“十三五”城镇住房保障成效分析
1、执行情况
(1)公租房保障
“十三五”规划,计划新增公租房保障户,其中实物配租户(年均40户),新增发放补助户数户(年均80户)。
“十三五”期末,我市公租房存量房源年均新增实物配租约63户,规划完成率达%,目前在保实物配租户。租赁补贴年均增加发放户,规划完成率达%,“十三五”期末累计租赁补贴发放户。
(2)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十三五”期间,全面暂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采取货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规划计划新增货币补贴户数户,实际年均补贴户数户,累计补贴户,由于“十三五”期间我市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方式,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并轨公租房管理的模式,故补贴户数略低于预期,目前在保户(含实物)。
(3)新就业职工保障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就业职工住房需求年均套。实际操作中,保障建设主体由政府部门转为企业自身,企业在厂房建设中配套宿舍、公寓等保障设施提供企业员工使用,累计受益人数达到人。
(4)棚户区改造
年度计划开工项目17个,实际完成套,完成率为%;
年度计划开工项目6个,实际完成套,完成率为%;
年度计划开工项目4个,实际完成5套,完成率为.59%。
年计划开工项目2个,实际完成套,完成率为%,
年计划开工项目1个,实际完成套。
(5)安置房建设
“十三五”规划安置住房建设计划开工套,实际安置房项目开工11项,已开工套数套,竣工交付套,其余安置房项目都在建设中。
(6)政策法规体系保障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及管理机制,对准入条件、资格审查、定期复核、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相继制定出台了全市年度住房保障相关标准和《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桐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桐乡市新居民积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和《桐乡市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业务受理入驻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实现桐乡市政务平台网上在线办理,搭建住房保障联审平台,实现职能部门“并联”审核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结效率。
2、“十三五”评价
实施成效
(1)住房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十三五”期间,桐乡市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新居民。目前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7.57%,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2)住房保障方式继续优化。“十三五”期间,桐乡市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吸纳社会力量,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依据保障对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住房保障措施。逐步实现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3)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加码。“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征收(收购)户,其中实物安置户,货币安置户。安置房计划开工建设套。实际安排筹集建设棚户区项目30个,涉及套。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11项,已开工套。
(4)住房保障政策及机制日益健全。按照《浙江省“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要求,深化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准入和退出机制,切实防范和严格查处骗取住房保障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的问题
(1)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公租房实物配租的退出机制实施存在困难,公租房保障在册人员实行年度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保家庭予以退出,但实际操作中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清退存在一定的难度。
(2)公租房群体保障对象有待进一步扩大。应充分考虑对我市城市发展和建设有特殊贡献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尽早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将新就业职工、城市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和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也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保障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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