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吴崇远通讯员冯海超孙正海
“你明知第二天要出车,还喝那么多酒,而且这两天是暴雨天气,事故多发,一旦发生事故,车上30多名乘客会怎么办?你考虑过他们的安全吗?”面对高速交警的严肃批评,47岁的大巴车司机孙某低下了头。
孙某此举实在是不应该!他是一名大巴车司机,拥有23年驾龄,平时在上海开旅游大巴车。
6月18日早上,孙某开着大巴车,载着一车30多位游客,从上海前往乌镇。上午九点多,天空中下着大雨,孙某驾车来到S12申嘉湖高速嘉兴姚庄公安检查站。当值民警发现孙某的大巴车后,示意他停车接受例行安全检查和提醒。
执勤民警走上这辆沪D号牌的旅游大巴车,对车内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程序示意驾驶员孙某出示相关证件。然而检查期间,民警发现了不对劲:在与驾驶员孙某对话时,他口气中带有一丝酒气,并且说话时故意偏向一边。
“怎么有一股酒味?”民警见孙某不说话,随即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果然,测试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65mg/ml,符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见捂不住了,孙某终于如实交代。事发前一天晚上,孙某在家吃饭时,一高兴拿起了酒杯,在明知第二天需要营运载客出车的情况下,还喝了4两左右的白酒。第二天一早,宿醉的孙某感觉自己状态良好,洗漱后便出发前往车站开始了当天的运营工作。载着一车30余人从上海直奔乌镇,直至到达浙沪交界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要知道,当满座大客车遇上暴雨和酒驾,一旦出事后果将不堪想象。
目前案件已移交嘉兴高速交警支队办案中心,孙某面临拘留15天,罚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身系全车人员的安危于身,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切不可饮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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