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
看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食品供应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服务人民群众生活、发展经济、提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社会作用。但这些小作坊又普遍存在生产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质量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小作坊生产出来的卤制品、糕点等食品在给人们带来“味美”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今天,微微就带领大家走进小作坊,来聊聊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问题。
据初步统计,我县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6家,遍及城乡,主要加工生产卤制品、糕点、豆制品、白酒等十多种类型传统食品。这些小作坊,经营场地小、“三防”生产设施简陋、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卫生习惯差是它们的共同特点,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风险点。
今年6月份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全省小作坊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卤制品、糕点、米粉等行业的小作坊。
10月24日,微微随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到部分乡镇,检查了一些小作坊,发现这些小作坊均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且加工场所简陋,卫生防护设施差,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极不合理。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场所和加工、包装、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具有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针对存在问题的小作坊应如何处理?
对存在问题的小作坊,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县食药监局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集中一批”的总体思路全面开展整治,共取缔小作坊15家,改造升级32家,7家厂房、厂址不符合要求的,又有意向投入改造升级的经营者,在食药监局的主动帮扶,提供全程指导下入驻工业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至目前,已全部通过市级验收,依法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并规范生产。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初见成效。一批厂址不符合要求的重新选址按专业图纸新建,一批厂房内部布局不合理的按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改造升级,一批卫生环境条件不达标的按要求进行装修装饰,一批食品安全管理混乱的都得以规范。
县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局局长:陈斌
今年我局开展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是按照疏与堵相结合、规范与提高相结合、严格准入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要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把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达标的小作坊得以取缔,一批通过改造升级能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在我局的全程指导帮扶下,依法取得了许可证,树立了样板,彻底改变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乱象,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快速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食药红黑榜
年1-10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药品批次,其中食品批次,药品38批次。食品不合格批次共批次,药品不合格批次为0。10月份收到不合格批次报告共51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大肠菌群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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